陈必敬,号乐所,同安(今福建厦门)人。宋末应举不第,遂不复出。尝与邱葵讲明濂洛遗学。有《诗联遗文》,已佚。清嘉庆《同安县志》卷二三有传。今录诗二首。 陈必敬的诗文(2篇)
公为名利隐,我为名利来。
羞见先生面,黄昏过钓台。
公為名利隐,我為名利來。
羞見先生面,黃昏過釣台。
钓台二首(其一)。宋代。陈必敬。公为名利隐,我为名利来。羞见先生面,黄昏过钓台。
钓台二首。宋代。陈必敬。 公为名利隐,我为名利来。羞见先生面,黄昏过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