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1474年-1536年),字子元,郴州人,明朝文学家。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初任兵部主事,后升任员外郎、郎中,历任河南参政、太仆少卿、太仆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云南巡抚、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吏部尚书。何孟春的诗文(7篇)
东山草堂四首为刘大司马作(其三)。明代。何孟春。岳降不偶然,天将辅有道。廊庙逼台斗,谁当致身早。我公立四朝,事业多远抱。心增许国壮,鬓为忧时槁。兹维大司马,名位列师保。特受先帝知,圣治回熙皞。风云非偶逢,日月有新造。用舍定由己,决归非草草。林下见一人,雒中配诸老。往事宁复论,清风播穹昊。
镇夷道中。明代。何孟春。不谓来沙碛,还当渡黑河。 时平疆场广,地重戍兵多。 禹迹谁修复,天城鬼护呵。 居延遥可望,无奈合黎何。
送菊涯翁。明代。何孟春。山径曾陪九日游,数枝还为一尊留。 买从远市聊供节,栽向名园合擅秋。 渐老有人怜客瘦,乍寒无客替蜂愁。 多情不用防吹帽,短发犹禁插满头。
东山草堂四首为刘大司马作。明代。何孟春。唐朝绿野相,宋代独乐公。 起居候夷狄,姓氏传儿童。 古人不可作,谁是间世雄。 我公后其人,德业正尔同。 来为下览凤,去若冥飞鸿。 完名归造物,一节见始终。 区区汉两疏,图画未足工。 东山在何许,亦在东门东。
送王伯安南都审刑。明代。何孟春。秋雨弥天来,秋风动地发。 秋官方用权,暑气扫七月。 四牡复何之,时当奉天罚。 黄纸下青冥,钦哉惟帝曰。 罪毋脱秦黥,法勿加楚刖。 三覆五覆间,务使事情核。 宸衷一寸丹,载拜书之笏。 年来民俗漓,肯长其告讦。 年来吏事冗,肯听其唐突。 持此直如弦,何人行请谒。 持此平如衡,何人得乾没。 莫将五德凤,拟以独击鹘。 笔端有造化,还解肉冤骨。 山川几经历,岁月去飘忽。 簿书盈几席,肯作尘劳咄。 夜分灯火孤,清兴谅难汩。 检点纪行篇,浮踪遍吴越。 归朝拟何时,欲及众芳歇。 民物哀矜余,转觉心如龁。 好为万言书,伏奏苍龙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