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年

陈鹏年

[ 清代 ]

(1663—1723)清湖南湘潭人,字北溟,又字沧洲。康熙三十年进士,授浙江西安知县。历浙江西安、江南山阳知县,累擢为江宁知府。四十四年,圣祖南巡时,总督阿山欲加赋为供应之用,鹏年力持不可而止。事后,被借故诬劾下狱,江宁人为之罢市,终仍夺官。后再起为苏州知府,官至河道总督,卒于任。卒谥恪勤。有《道荣堂文集》、《喝月词》、《历仕政略》、《河工条约》等。 陈鹏年的诗文(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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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梦落五湖边,竹马重来事黯然。

蠲赐欢声方动地,滞淫秋水又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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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余旅琳宫,客岁寒方冱。

及此届金商,月琯已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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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 

月色如昼;江流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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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 

客从故乡至,为我理瑶琴。

流水本无意,高云若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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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如过隙,秋老尚羁栖。久暂吾何择,荣枯理亦齐。

裹粮师白石,行药想丹梯。日话黄冠侣,三茅近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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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从故乡至,为我理瑶琴。流水本无意,高云若有心。

朔风吹早雁,落叶下疏林。之子不归去,衡山空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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