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谓每月持斋素食并禁止屠宰的十天。
佛教语。谓每月持斋素食并禁止屠宰的十天。
引《地藏经·如来赞叹品》:“復次 普广,若未来世众生,於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日,乃至三十日……能於是十斋日,对佛菩萨诸贤圣像前读是经一徧,东西南北百由旬内,无诸灾难。”
唐•高祖 《禁行刑屠杀诏》:“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杀。”
亦省作“十斋”。 唐•白居易 《春日闲居》诗之一:“今日非十斋,庖童馈鱼肉。”
《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老身年五十一岁了,又奉十斋,怎敢説谎?”
清•汪价 《三侬赘人广自序》:“近日士大夫,皆以奉十斋、打叶子为名流雅尚。”
十斋日(即于每月初一、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等十日受持斋戒。《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上〈如来赞叹品〉云‘复次普广,若未来世众生,于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日乃至三十日,是诸日等诸罪结集定其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