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造而支付的加工费用。由产品的加工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在会计工作中,产品的工厂成本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余数,亦称工缴费。
我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国营企业以一定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私营企业进行加工所支付的加工费用。
企业以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造而支付的加工费用。由产品的加工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在会计工作中,产品的工厂成本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余数,亦称工缴费。
我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国营企业以一定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私营企业进行加工所支付的加工费用。
工缴费简称“工缴”。指企业以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外单位加工或装配而支付的加工费,或因完成外单位委托的来料加工业务而取得的收入。在实际工作中,也有把产品的工厂成本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余额,称为工缴费。我国有些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加工服务时,往往按规定的加工费用定额单价计算加工费用予以结算。这种加工费用定额单价,称为“工缴定额”,按工缴定额计算的加工费用称“定额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