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中央司法机构。北齐定制,历代沿置,掌司狱定刑,长官为大理寺卿。
掌管刑狱的官署。 秦 汉•置廷尉,掌刑辟。 北齐•设大理寺,历代至 清•皆相沿。 明•清 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会同处理重大的司法案件。参阅《隋书·百官志中》、《清通典·职官五》。
古时掌管刑狱的官署。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二〇》:「奉圣旨下大理寺鞫审,即刻便自进牢。」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