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军职。总提辖的省称。
宋 代军职。总提辖的省称。
引宋•文天祥 《指南录·<高沙道中>序》:“总辖 吕武,亲随 夏仲,散避他所。”
负责治安、缉盗归案的吏役。
引元·周密《武林旧事·卷六·游手》:「都辖一房,有都辖使臣总辖供申院长,以至厢巡地分头项火下凡数千人,专以缉捕为职。」
《新华字典》的解释:宋代军职,总提辖的省称。但是在龚延明编著的《宋代官制辞典》中并无“总辖”或“总提辖”条目。搜索二十四史,宋朝确有“总辖”一职:《宋史》中有六处记载,《元史》中也有三处记载元军抓捕/斩杀宋军的“总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