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指人的色、受、想、行、识五种刹那变化的成分,由这五种成分的暂时结合而形成了个我。
英skandhas;
梵语意译。佛教语。指色、受、想、行、识五者假合而成的身心。色为物质现象,其余四者为心理现象。佛教不承认灵魂实体,以为身心虽由五蕴假合而不无烦恼、轮迴。又名“五阴”、“五众”。
引《心经》:“观自在菩萨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藴皆空,度一切苦厄。”
唐•慧能 《坛经·机缘品》:“法性是生灭之体,五藴是生灭之用。”
宋•苏轼 《答子由颂》:“五藴皆非四大空,身心河岳尽圆融。”
明•高明 《琵琶记·寺中遗像》:“人人在十洲三岛,个个浄五藴六根。”
佛教用语。蕴为堆、积聚的意思。佛教称构成人或其他众生的五堆成分为「五蕴」。分别为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其中除色蕴之外,其余皆属精神层面。色指组成身体的物质,受指感觉,想指意象、概念,行指意志,识指认识分别作用。由于每一种蕴,都是由许多分子积聚而成,故称为「蕴」。
引《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
五蕴分别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种。在五蕴中,除了第一个色蕴是属物质性的事物现象之外,其余四蕴都属五蕴里的精神现象。
五蕴理论。五蕴实际上是佛教关于人体和其身心现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理论。五蕴的“蕴”是梵文的音译,意义是积聚或者和合。佛教认为世间一切有情都是由五蕴和合而成,一人的生命个体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