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财物。
捐献财物。
引《隋书·列女传·谯国夫人》:“於是我将千餘人,步担杂物,唱言输賧,得至栅下,贼必可图。”
shū dǎn ㄕㄨ ㄉㄢˇ
输赕(输赕)
捐献财物。《隋书·列女传·谯国夫人》:“於是我将千馀人,步担杂物,唱言输赕,得至栅下,贼必可图。”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三.梁纪十九.太宗简文皇帝上大宝元年》高州刺史李迁仕据大皋口,遣使召宝,宝欲往,洗氏止之曰:“刺史无故不应召太守,必欲诈君共反耳。”宝曰:“何以知之?”洗氏曰:“刺史被召援台,乃称有疾,铸兵聚众而后召君;此必欲质君以发君之兵也,愿且无往以观其变。”数日,迁仕果反,遣主帅杜平虏将兵入灨石,城鱼梁以逼南康,陈霸先使周文育击之。洗氏谓宝曰:“平虏,骁将也,今入赣石与官军相拒,势未得还,迁仕在州,无能为也。君若自往,必有战斗,宜遣使卑辞厚礼告之曰:‘身未敢出,欲遣妇参。’彼闻之,必憙而无备。我将千馀人,步担杂物,唱言输赕,得至栅下,破之必矣。”宝从之。迁仕果不设备,洗氏袭击,大破之,迁仕走保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