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一种赦免制度。谓对三种人可以免除刑罚。
古代的一种赦免制度。谓对三种人可以免除刑罚。
引《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灋,以赞司寇听狱讼……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憃愚。”
郑玄 注:“憃愚,生而痴騃童昏者。 郑司农 云:‘幼弱、老旄,若今律令,年未满八岁,八十以上,非手杀人,他皆不坐。’”《汉书·刑法志》:“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憃愚。”
旧时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三种人:幼弱、老耄、蠢愚。亦指第三类可以免除刑罚的人。
引《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
三赦是中国古代法律规定三种人可以获得赦免刑罚的制度。《周礼·秋官·司刺》记载,司刺掌“三赦之法”,“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麿(蠢)愚。”幼弱指年少体弱的人,老耄指80岁以上的人,麿愚指生下来就痴呆的人。这三种人犯罪,给予赦免。秦、汉、唐、明、清历代法律,均明确规定此制,但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