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校正乐律的器具。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共十二管,管径相等,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叫做“律”;成偶数的六个管叫做“吕”,合称“律吕”。后亦用以指乐律或音律。比喻准则、标准。
古代校正乐律的器具。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共十二管,管径相等,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叫做“律”;成偶数的六个管叫做“吕”,合称“律吕”。后亦用以指乐律或音律。
引《国语·周语下》:“律吕不易,无姦物也。”
汉•马融 《长笛赋》:“律吕既和,哀声五降。”
唐•翁洮 《和方干题李频庄》诗:“犹凭律吕传心曲,岂虑星霜到鬢根。”
郭沫若 《创造十年》五:“风声和 博多湾 的海涛,十里松原的松涛,一阵一阵的卷来……那正是一起一伏的律吕。”
比喻准则、标准。
引唐•韩愈 《进撰平淮西碑文表》:“至於臣者,自知最为浅陋,顾贪恩待,趋以就事,丛杂乖戾,律吕失次。”
宋•洪适 《<元氏长庆集>原跋》:“今之所编,颇又律吕乖次。惜矣,旧规之不能存也。”
黄中黄 《孙逸仙》:“其人诚 亚 东之珍宝,其言诚革命之律吕哉。”
古时用来校正乐音的器具。以十二个竹管制成,依管的长短来确定音阶。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管称「律」,包括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成偶数的六管称「吕」,包括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后遂以律吕为音律的统称。
《宋书.南朝梁.沈约志第一》 志序历上中有“制十二管,以听凤鸣,以定律吕。”“昔先王之作乐也,以振风荡俗,飨神佐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音之中。”“讲肄弹击,必合律吕,”基本意思比较好解释:字面意思是天下的纷扰,必然遵守一定的准则、标准,引申一下,就是所有的事情都有一定的制度规则,再与时俱进一下,就是社会必须服从法治。
律吕是古代礼乐中的说法,即是有规则、标准的意思。
律吕,是古代乐律的统称,可分为阳律和阴律。是有一定音高标准和相应名称的中国音律体系。律吕是十二律的又称,语源出于三分损益律的六律、六吕。 《伶州鸠论律》 中将十二律按次序分为单数、双数排列,称单数各律为“六”,称双数各律为“六间”。单数的六个律即六律,后世又称为六阳律;双数的六个律即六吕,后世又称为六阴律或六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