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资求官。
纳资求官。
引《红楼梦》第十回:“冯紫英 因説他有一个幼时从学的先生,姓 张 名 友士 ……今年是上京给他儿子捐官。”
《文明小史》第五三回:“这 秦凤梧 虽是观察公,捐官的时候未曾指省,没处可以候补,不过顶戴荣身罢了。”
缴纳钱财以求取官职。也作「捐功名」。
引《红楼梦·第一〇回》:「今年是上京给他儿子来捐官,现在他家住著呢。」
《文明小史·第二一回》:「其时捐官容易,价钱又便宜,立刻捐了一个道台,指省浙江,学堂事情不干了。」
“捐官”又称捐纳,是封建社会时期为弥补财政困难,允许士民向国家捐纳钱物以取得爵位官职的一种方式。捐纳泛滥的结果,是官员腐败,贿赂公行,贪污成风。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买一个知县要4600两银子,但其薪俸只有60两银子。为尽快拿回“捐官”钱,当事官员多会选择收受贿赂,剥削民脂民膏,只管捞回本钱,却无心做事。吏治一坏,盗贼四起,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随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