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当兵的义务。
例服兵役。
英military service;
指战争。
例兵役连年。
英war;
当兵服役;当兵的义务。
引《尉缭子·战威》:“乡里相劝,死丧相救,兵役相从,此之所励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名实》:“凡遣兵役,握手送离。”
清•恽敬 《三代因革论七》:“后世兵出召募,而兵役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的光荣义务。”
指战事。
引《后汉书·质帝纪》:“兵役连年,死亡流离。”
宋•叶适 《故大理正知袁州罗公墓志铭》:“其在 袁州,开禧 兵役猝起。”
战事。
引《后汉书·卷六·孝质帝纪》:「又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不敛,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
对国家服任一定期限的军事任务,称为「兵役」。为宪法赋予人民应尽的义务。
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