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依法授以权利的机关(法院或公证处)对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做出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例遗嘱公证。出生公证。
英notarization;
法院或被授以相应权力的机构,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的合法性、真实性的一种活动。如对契约、合同、遗嘱等都可申请公证。
由法院或特定机关对于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做的证明。如买卖、合伙、赠与、婚姻等事项,都可申请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